发布时间:2014-02-14 修订后的《乙太旅行平台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总则及机票篇
(2014年2月17日生效)
总则
一、第三条,乙太旅行平台下设的是哪三个一级类目?
分别为:机票类目、特价酒店/特色客栈/公寓旅馆、景点门票/度假线路/旅游服务。
二、第四条,乙太旅行平台卖家入驻各类目的入驻流程是怎样的?
详见链接:http://yt333.com/。
三、第五条,旅行平台入驻审核,各类目的审核流程和相关操作是怎样的?
1、机票类目卖家入驻和审核流程:
根据入驻机票类目的不同,申请人需要在航空企业招商页面(jpzhaoshang.php)分别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与卖家公司名称完全一致的真实、有效的入驻申请初审资料,且该等资料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其中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主营或兼营范围有“航空客运销售、票务代理业务”。
初审通过后,乙太向申请人发送二审链接,申请人通过二审链接在页面上真实、完整填写支付宝账号、用户ID、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机票销售终端号(OFFICE ID)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授权号(IATA)等信息并提交进一步审核。
进一步审核通过后,乙太为申请人创建会员账号,申请人凭会员账号登录乙太签署相关入驻协议、通过乙太认证并成功冻结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机票代理商资格考试。
乙太将在收到申请人发出的资格考试通过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其开通机票代理商管理系统的相应权限。
2、 酒店类目与旅游类目审核通过后相关操作环节:
1)申请人提交入驻申请之后,乙太将对申请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当签署服务协议和《支付宝代扣协议》等相关协议并缴存保证金、缴纳技术服务费年费。
乙太将在将在申请人签署完毕前述协议并收到保证金冻结成功、技术服务费年费缴纳成功的通知之日起(以时间在后者为准)十四个工作日内为其开通酒店类目管理系统或旅游类目管理系统的相应服务权限。
2)乙太网卖家外的酒店类目平台卖家审核过程中,店铺名的命名要求:
官方店:
A.定义:酒店资源企业在乙太旅行开设的店铺,且仅售自有酒店。
B.此类卖家包括:经济连锁、酒店集团、单体酒店。
C.取名要求:******官方店,“*”部分不超过6个中文字。如:万豪酒店官方店。
店铺名须经乙太旅行最终确认。
普通店:
A. 定义:非酒店资源企业在乙太旅行开设的店铺。
B. 此类卖家包括:旅行社、OTA(Online Travel Agent 在线旅行社)、电子商务公司等。
C. 取名要求:按企业名称或注册商标取名,不超过9个中文字。如:阳光旅游网。
D. 希望取商标名称的企业需提供:中国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店铺名须经乙太旅行最终确认。
3)乙太网卖家外的旅游类目平台卖家审核过程中,店铺名的命名要求:
官方店:
A. 定义:旅游资源企业在乙太旅行开设的店铺。
B. 此类卖家包括:景点景区、主题乐园、租车公司、旅游车队、巴士交通公司、邮轮、游船、轮渡公司、高尔夫球场等旅游资源所有方。
C. 取名要求:******官方店,“*”部分不超过6个中文字。如:迪士尼乐园官方店。
店铺名须经乙太旅行最终确认。
普通店:
A. 定义:非旅游资源企业在乙太旅行开设的店铺。
B. 此类卖家包括:旅行社、旅游网站、销售代理公司、旅游电子商务公司等
取名要求:按企业名称或注册商标取名,不超过9个中文字。如:浙江省中国旅行社。
C. 希望取商标名称的企业需提供:中国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店铺名须经乙太旅行最终确认。
3、 客栈联盟入驻审核流程:
客栈联盟目前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
1) 邮件标题必须写明:报名+客栈联盟 +古镇地名。 例如:报名客栈联盟丽江。
2) 发送邮箱:mail.yt333.com。
3) 邮件内容:
报名表
商家ID(如未开店可不填) |
客栈名字 |
所在古镇 |
联系人及手机、座机号 |
店铺链接(如未开店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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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质证明
5) 客栈主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的电子版;
6) 如出售其他客栈商品,须出具对应客栈出具的客栈联盟在线销售排他性授权书;
(如特殊区域或因特殊状况对于资质提交有问题的,请联系网内消息:钱风或萧也)申请人提交入驻申请之后,乙太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乙太将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四、第七条,“旅行平台卖家在其店铺内只能发布有权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及信息。”中的“有权经营范围”指什么?
指卖家入驻旅行平台某类目(包含二级类目)或业务后,该卖家只能在该类目或业务范围内经营。
例如,某卖家入驻国内机票业务,则该卖家不能在店铺装修区或商品详情页等页面出现售卖国际机票的信息。
分则
第一篇 机票篇
五、第五条,第(二)项“确认出票订单”的“确认出票”怎么理解?
指点击了“确认出票”、“成功”或“成功订单”。
六、第五条,第(二)项“不得导致买家在退票或改签费用上产生损失”,产生损失是指?
产生损失是指,商家未按照航空公司的退改签规定进行退票或改签,致使买家退票或改签支付的费用高于按照航空公司的退改签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七、第六条,第(一)项“机票类目卖家应按产品信息中的退票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受理并通过电话或网内消息联系买家核对退票信息”,指定时间具体指什么?
1. 当日起飞的航班,须在买家提交退票订单之时起10分钟内受理;
2. 非当日起飞的航班,须在买家提交退票订单之时起12小时内受理;
八、第七条,第(一)项“机票类目卖家应按产品信息中的改签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受理并通过电话或网内消息联系买家核对改签信息”,指定时间具体指什么?
1. 当日起飞的航班,须在买家提交改签订单之时起10分钟内受理;
2. 非当日起飞的航班,须在买家提交改签订单之时起2小时内受理;
九、 第八条第(一)项“让利产品、特价产品和特殊产品录入政策须符合机票类目特殊政策要求;”具体指哪些特殊政策要求?
让利产品只能录入明折明扣舱位政策;
特价产品只能录入航空公司四折(含)以下可直接出票的特价政策或依据舱位开放情况直接出票的非明折明扣政策;
特殊产品只能录入申请票、团票、免票等不能直接出票的特殊政策;
十、 第十一条,第(二)项第2目“如买家主动要求取消订单的,机票类目卖家有权点击“关闭订单”且如实填写关闭理由,同时向乙太提供买家主动要求取消订单的证据。”取消订单的证据有哪些?
如网内消息聊天记录截图等。
十一、第十八条,第(十三)项中的提及的“销量”是指?
销量是指买家支付成功的机票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