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28 《乙太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为了更好的维护乙太交易市场秩序,保障乙太买卖双方的权利和利益。乙太规则拟对"骗取他人财物"的情形进行调整细分,将原规则中的涉嫌情形划 分为"危及交易安全和乙太账户安全行为",对这些行为乙太将采取交易保护措施,不再做扣分处罚。
该规则于2012年9月28日公示,并于2012年10月15日生效。
变更内容:
1、总则中市场管理章节新增关于"交易安全保护"的条款。(会员应遵照乙太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卖家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 会员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乙太账户安全的行为,乙太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 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限制买家行为等交易安全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
2、删除骗取他人财物认定中关于涉嫌情形的表述。
3、解读中新增"交易安全保护"认定情形的解读并丰富骗取认定的情形。
4、鉴于很多被处罚的卖家被限制登录,无法得知处罚原因。乙太将根据情形,允许卖家登录乙太,并将增加限制发货功能,来限制卖家交易行为。
(限制发货,指禁止乙太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变更详情:
(骗取他人财物认定的情形,进行48分查封账户的处置;有骗取嫌疑的各情形,在市场管理章节新增交易安全的条款,对会员进行限权监管的处理。)
乙太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