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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17 乙太点券卡使用规则

(2016年5月22日生效)

尊敬的客户:

    请您在对乙太点券卡充值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特别是粗体下划线部分),如果您对以下使用规则有疑问的,请通过乙太客服渠道进行询问,乙太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乙太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1乙太点券积分由集分宝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乙太(http://www.yt333.com/)做品牌冠名。根据载体的不同分为实体卡和电子卡。

2、持卡人(您)凭乙太点券卡可在乙太(http://www.yt333.com/)网店进行购物抵扣(直冲、淘花、二维码、电子凭证、线下支付、旅游、保险、拍卖、医药馆、乙太预售等暂不支持,具体以您使用点券卡进行购物抵扣时的乙太公示规定为准),100点抵扣一元人民币。乙太点券卡不记名,不赎回、不挂失、不换卡。

3、使用乙太点券卡抵扣的金额商户不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发生退货或退款时抵扣的点数将退回到点账户内,不退现金。

4、请妥善保管乙太点券卡及密码。若因保管不当等持卡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5、请在有效期内使用,具体有效期请查看卡背或账户提示。

6单笔订单抵扣上限为2000000点,单个点账户单日抵扣上限为2000000点。

7、商品交易及售后事宜,请联系商家咨询或处理。

8、乙太可经发卡方授权对本规则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以乙太公示为准,敬请关注http://www.yt333.com/您提交充值即表示您接受本规则并同意发卡方后续调整的规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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