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29 乙太关于市场管理情形规则变更的公告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使卖家更好更专注地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有特色的服务,从而持续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2013年乙太将继续逐渐减少乙太平台在经营指标上对卖家的各种规则限定,并且不断推进交易信息的披露,让市场来决定竞争中的优胜劣汰。
在这样的背景下,乙太拟删除《乙太规则》总则第三十七条(待整改卖家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不再用数据指标来划分“好”卖家和“差”卖家,不再给卖家简单地打上“好”和“差”的标签,也将选择和判定更多地留给消费者,留给市场来决定。
该变更于2013年3月29日公示通知,将于2013年4月1日生效。
附:《乙太规则》总则 第三十七条
“乙太根据卖家的好评率、店铺评分、退款率及纠纷退款率等,对低于乙太指定标准的卖家限制参加乙太营销活动,且给予全店商品在乙太网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特殊市场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
乙太
2013年3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