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29 乙太话费发票规则变更公告
尊敬的会员,
根据话费充值运营商的行业特殊性,无论在其任何渠道或者平台销售话费,均可以提供发票,但需要用户去运营商线下营业厅打印。考虑 到此实际情形,乙太规则将调整违背承诺条款规则,将话费充值归为“特定商品”,排除在“不提供发票情形认定”之外。
规则与实施细则调整于2012年9月29日生效。
一、规则变更详情(红色字体为新增):
二、实施细则变更详情(新增):
1、哪些属于特定商品无须提供发票?为什么?
特定商品指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商品。
该类目是话费充值虚拟业务,充值是预付费业务,发票是需要消费后以月账单形式提供。
2、在乙太上充话费,话费发票报销怎么办?
买家凭身份证到运营商实体营业厅开据发票。
三、变更后规则及实施细则详情:
1、乙太规则违背承诺条款:http://www.yt333.com/tdetail-364.php
2、违背承诺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http://www.yt333.com/tdetail-364.php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
乙太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