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0 评价时限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
尊敬的会员,
为了规范商品发布流程,引导会员发布商品时设置正确的商品类目,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乙太拟将“其他-其它”类目比照“其他-定金”等类目进行设置,不计销量,不计评价。该规则变更于2012年7月20日公示通知,将于2012年7月27日生效。
变更详情如下: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评价时限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
三、 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 支付宝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进行相互评价,特殊类目商品的交易不开放评价。“特殊类目商品”指什么? 答:特殊类目商品,是指“其他”类目下的订单、赠品、定金、新品预览、邮费五个二级类目下的商品。 |
三、 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支付宝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进行相互评价,特殊类目商品的交易不开放评价。“特殊类目商品”指什么? 答:特殊类目商品,是指“其他”类目下的其它、订单、赠品、定金、新品预览、邮费六个二级类目下的商品。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
乙太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