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6 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方式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乙太规则》,查看原文
第四十九条 乙太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一)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七天、限制参加乙太营销活动三十天、向乙太支付违约金两万元的处理;
(二)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限制参加乙太营销活动六十天、向乙太支付违约金三万元的处理;
(三)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三十六分的,给予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二十一天、限制参加乙太营销活动九十天、向乙太支付违约金四万元的处理;
(四)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对商家做清退处理,查封账户并向乙太支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该保证金是指商家被乙太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
商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对商家做清退处理,查封账户并向乙太支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该保证金是指商家被乙太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支付违约金所对应的情形及具体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情形 |
违约金支付标准 |
商家因严重违规被扣分二次及以上,且任一严重违规均未被单次直接扣48分,如累计扣分达48分的 |
向乙太支付2万元违约金。 |
商家因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被单次直接扣48分的 |
向乙太支付2万元违约金。 |
商家因出售假冒商品或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或虚假交易被单次直接扣48分的 |
向乙太支付相当于商家被乙太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1/2的违约金。 |
其他因严重违规行为被单次直接扣48分的,包括商家存在违反《乙太禁售商品管理规范》、骗取他人财物、盗用他人账户、拖欠乙太贷款或不正当谋利行为 |
向乙太支付相当于商家被乙太)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