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5-03 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乙太规则》,查看原文
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且公布三天。违规扣分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
因分销商品引起的违规行为,若乙太判定非分销商责任的,则分销商免于扣分,仅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因分销商品引起的违规行为,若乙太判定非分销商责任的,则分销商免于扣分,仅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违规行为责任判定如下:
1、 卖家因分销商品而侵犯知识产权,如果乙太判定为供应商责任,则分销商不扣分,仅删除违规商品。
2、 卖家因分销商品而导致其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如果乙太判定为供应商责任,则分销商不扣分,仅删除违规商品。
3、 卖家所售商品为分销商品,在买家付款前且该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不能在七十二小时内完成发货的,如果乙太判定为供应商责任,则分销商不扣分,仅删除违规商品。
4、 卖家及分销平台供应商对分销商品延迟发货的,如果分销商未在买家付款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付款,则乙太判定为分销商责任,对分销商扣分;如果分销商已经在买家付款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采购单付款,而供应商未在买家付款后七十二小时内发货,则乙太判定为供应商责任,分销商不扣分。
5、 卖家对分销商品描述不符的,如果乙太判定为供应商责任,分销商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