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29 送货上门并安装服务标准变更公示通知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持续提升消费者对于送货上门并安装服务的体验,乙太拟调整《送货上门并安装服务标准》与《按时送货上门并安装服务标准》,对于订单交易成功但商家未履行此两项服务的,向消费者开放相应的投诉入口。
该规则变更于2014年10月2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4年11月5日生效。
变更详情如下:
《送货上门并安装服务标准》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5、消费者投诉 | 5、消费者投诉 |
4、消费者保障: | 3、消费者保障: |
《按时送货上门并安装服务标准》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4、消费者投诉 | 4、消费者投诉 |
3、消费者保障: 商家延迟到货的,需向消费者支付50元/单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乙太积分的形式支付至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乙太账户。 商家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后,该延迟到货行为不再属于《乙太规则》中一般违规行为之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 | 2、消费者保障: 商家延迟到货的,需向消费者支付50元/单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乙太积分的形式支付至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乙太账户。 商家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后,该延迟到货行为不再属于《乙太规则》中一般违规行为之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
乙太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