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22 乙太保健食品行业相关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促进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乙太将调整《乙太2014年度招商实施细则》、《乙太2014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 一览表》、《乙太经营大类一览表》、《乙太保健食品行业标准》和《乙太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标准》中的内容。
以上规则变更于2014年10月22日进行公示,将于2014年10月29日生效。
变更详情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1、一级类目:保健品/膳食营养补充剂; | 1、一级类目: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
2、申请开店及公司品牌要求:经营保健品/膳食营养补充剂类目的商家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 2、申请开店及公司品牌要求:经营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类目的商家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
3、其他说明:膳食营养补充剂、药食同源/传统滋补食品采取主动招商。 | 3、其他说明:膳食营养补充食品、药食同源/传统滋补食品采取主动招商。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乙太经营大类“保健品及医药”下,一级类目“保健品/膳食营养补充剂”; | 1、乙太经营大类“保健品及医药”下,一级类目“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乙太经营大类“保健品及医药”下,一级类目“保健品/膳食营养补充”; | 1、乙太经营大类“保健品及医药”下,一级类目“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范围: 本标准适用类目:保健品/膳食营养补充剂、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3个类目中的保健食品。 | 1、范围: 本标准适用类目: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类目下的保健食品、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类目下的婴幼儿保健食品、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类目下的孕产妇保健食品、酒类类目下的保健食品酒4个叶子类目中的保健食品。 |
2、3.1.2主图发布规范 主图要求如下: --主图图片必须达到3张且必须为实物拍摄图,并且每张图片必须大于等于800*800。
| 2、3.1.2主图发布规范 3.1.2.1主图整体要求如下: ——主图图片必须达到5张且必须为实物拍摄图,并且每张图片必须大于等于800*800。 ——主图必须为白底,不许出现图片留白、拼接、水印、任何形式的边框,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该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秒杀、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 ——商标持有人可将品牌LOGO放置于主图左上角,LOGO大小需在固定比例以内,宽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四以内,高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二以内。 3.1.2.2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类目下的保健食品类目下的保健食品5张主图展示内容要求如下: ——首张主图必须为商品正面实物图,能清晰看到蓝帽子标识、商标及商品名称等信息。 ——第二张主图必须为保健食品标签实物图,能清晰展示产品名称、配料表、功效、适宜人群等信息。 ——第三张主图必须为保健食品侧面实物图,清晰展示产品的生产商等信息。 ——第四张主图必须为保健食品批文大图。 ——第五张主图可展示产品内容物图片或外包装其他版面信息。 主图展示模板如下:
3.1.2.3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类目下的婴幼儿保健食品、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类目下的孕产妇保健食品、酒类类目下的保健食品酒3个类目下的保健食品5张主图展示内容要求如下: ——首张主图必须为商品正面实物图,能清晰看到蓝帽子标识、商标及商品名称等信息。 ——第二张主图必须为商品正面实物图,能清晰看到蓝帽子标识、商标及商品名称等信息。 ——第三张主图必须为保健食品侧面实物图,清晰展示产品的生产商等信息。 ——第四张主图必须为保健食品批文大图。 ——第五张主图必须为保健食品标签实物图,能清晰展示产品名称、配料表、功效、适宜人群等信息。 主图展示模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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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产品属性发布规范: 属性栏填写的商品属性必须真实,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3、3.1.3.产品属性发布规范: 产品发布时,必须正确选择品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产品规格。属性栏填写的商品属性必须真实,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名称、主要原料、保健功能、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信息必须《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标明的内容一致。 |
4、3.3.4产品宣传规范 商家发布的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的功能,不得真人展示效果,所描述功效必需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不得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 ——不得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的作用。 ——不得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 ——不得含有“无效退款”、“XX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 ——不得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性表述。 ——不得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评价性内容。 | 4、3.3.4产品宣传规范 商家发布的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的功能,不得真人展示效果,所描述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信息,必需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一致。保健食品宣传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 ——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使用该产品能获得健康的表述。 ——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 ——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的作用。 ——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 ——含有“无效退款”、“XX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 ——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性表述。 ——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评价性内容。 ——利用和展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利用和展现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等。 ——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 ——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正常生活或者治疗病症所必需。 ——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保健食品。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乙太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标准》 | 1、《乙太膳食营养补充食品行业标准》 |
2、范围: 本标准适用类目:保健品/膳食营养补充剂、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3个类目中的膳食营养补充剂。 | 2、范围: 本标准适用类目: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3个类目中的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
3、3.1.2主图发布规范 主图要求如下: --主图图片必须达到3张且必须为实物拍摄图,并且每张图片必须大于等于800*800。 乙太建议主图展示模板如下:
| 3、3.1.2主图发布规范 主图要求如下: ——主图图片必须达到5张且必须为实物拍摄图,并且每张图片必须大于等于800*800。 —— 首张主图必须为白底,展示商品正面实物图,能清晰看到商标及商品名称等信息。不许出现图片留白、拼接、水印、任何形式的边框,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 字说明,该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秒杀、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和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类目中的膳食营养品仅第二 张主图需满足上述要求。 ——必须包含一张清晰的膳食营养补充食品标签实物图,能清晰展示产品名称、配料表等信息,进口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展示中文标签。 ——商标持有人可将品牌LOGO放置于主图左上角,且LOGO大小固定比例以内,宽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四以内,高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二以内。 乙太建议主图展示模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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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
乙太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