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9-30 延迟发货实施细则变更生效通知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持续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乙太将调整延迟发货的实施细则,增加了适用延迟发货的旅行类商品。该规则变更已于2014年9月16日进行公示通知,现于2014年9月30日生效。
点击查看:延迟发货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
变更详情如下: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三、特殊商品是指哪些商品? 1、乙太旅行频道及特价机票、门票旅游、酒店客栈类目中的商品; 2、乙太虚拟物品类目的商品; 3、乙太保险类目的商品; 4、乙太汽车整车商品; 5、带有“”或“”标识的商品,即周期购商品。 | 三、特殊商品是指哪些商品? 1、乙太旅行频道(www.yt333.com)及国 内机票/国际机票/机票增值、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服务、景点门票/实景演出/主题乐园、特价酒店/特色客栈/公寓旅馆类目中的商品,不包括旅游优惠 券/会员卡、巴士/地铁/交通卡券、境外电话卡/境外wifi租用、旅游三宝(指U型枕、眼罩和耳塞)、转换插头/插座、手绘地图/明信片类目商品; 2、乙太虚拟物品类目的商品; 3、乙太保险类目的商品; 4、乙太汽车整车商品; 5、带有“”或“”标识的商品,即周期购商品。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
乙太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