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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24 上门安装服务标准

(2014年10月8日生效)

1、定义:

    1.1 上门安装服务,指消费者在乙太平台上购买家装主材类商品时,商家承诺对于其店铺内含有“上门安装”服务的商品,如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时填写的详细安装地址(以下统称“安装地址”)在商家承诺提供上门安装的区域内,则向消费者提供上门安装的特殊服务。

    1.1.1 上门安装,是指商品放置在安装地址后,到达正常可使用状态前所需的拆包/拼接/摆位/安装等。

    1.2 含有“上门安装”服务的商品,指消费者在购买家装主材类商品时,如同时选择由商家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则商家需就该商品向消费者提供上门安装服务,该商品可称为“含有‘上门安装’服务的商品”。

    1.3 按时上门安装服务,指商家承诺当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满足上门安装服务的条件时,在约定时间段内上门为消费者安装商品的服务。

    1.3.1 约定时间段,是指消费者与安装人员协商达成一致的上门安装时间段(开始时间与截止时间差不得超过2小时)。

 

2、服务流程:

服务类型

流程示意

预约上门时间

上门安装

上门安装


3、消费者保障:

    商家未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需向消费者支付 100元/单的服务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乙太积分形式支付至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乙太账户。

    商家未提供按时上门安装服务的,需向消费者支付 50元/单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乙太积分的形式支付至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乙太账户。

    商家向买家支付违约金后,该未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和/或未提供按时上门安装服务的行为,不再属于《乙太规则》中一般违规行为之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

 

4、消费者须知:

    4.1 商家承诺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条件如下:

    1)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包含“上门安装”服务;

    2)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填写的安装地址在商家承诺提供上门安装的区域内;

    3)上门安装服务仅限于室内层高3米以下的作业,3米以上的作业将另行收取“高层作业费”,由消费者线下直接结算给安装人员;

    4)消费者的安装地址须满足商品安装条件,商品安装条件以商品描述页面“用户须知”中的相关安装条件为准)。

    4.2 为保障消费者自身权益,请消费者在确认商家已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后,方在相应的服务单据(是指可证明商家是否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单据)上签字确认,签字内容应包含: “预约安装时间、实际上门时间、消费者(或代理人)签名、签字日期”;若为代理人签名,代理人需有相应授权,一旦签字将视为商家已经提供该服务,并作为商家已提供该服务的有效凭证。若商家未提供上门安装服务,请消费者在相应的服务单据上予以明确说明,以作为商家未提供该服务的凭证。

    4.3 消费者更改安装地址,且更改后的地址超出商家承诺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区域,由此导致的额外费用,由消费者和商家或安装人员协商,如双方协商未果,则商家无需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4.4 若因消费者的安装地址的安装环境不满足安装条件而导致安装人员无法安装的,由此导致的额外费用,由消费者和商家或安装人员协商,如双方协商未果,则商家无需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4.5 因消费者层高高于3米导致的3米以上作业的 “高层作业费”,由消费者和商家或安装人员协商,如双方协商未果,则商家无需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4.6 因如下任一特殊情形导致商家未提供按时上门安装服务的,且消费者将此特殊情形反馈至服务单据的,商家不承担未提供按时上门安装服务的责任:

    1)因消费者原因(更改安装货地址、地址不详、地址错误、联系不上、安装地址不满足安装要求、消费者要求延期上门安装等)导致的;

    2)安装地址中的学校、单位或住宅小区不允许安装人员入内的;

    3)因消费者在服务订单以外增加服务项导致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以及其他影响配送时间、造成物流配送延误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管制或中断(如天气原因等)、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或政府行为、邮政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大雾、大雨等其他类似事件。

    4.7 为保障消费者自身权益,请消费者向安装人员索要额外支付费用的收据或发票,作为费用支出的凭证。

    4.8 因天气、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消费者可与安装人员预约再次上门安装的时间。

 

5、消费者投诉

    5.1 商家未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消费者应在交易关闭(因退款成功导致的)后15天内进行投诉。

    5.2 消费者投诉商家未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应向乙太提供可证明商家拒绝提供、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有效凭证,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据、旺旺聊天记录等。

    5.3 消费者投诉商家未提供按时上门安装服务的,应向乙太提供相关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据、旺旺聊天记录等。

    5.4 特别说明:

1)未注明是否已上门安装的服务单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2)时间不明确的凭证不能作为商家未提供按时上门安装服务的有效证据;

    3)当需要参照服务单据进行责任确认时,若该单据上未记录实际上门时间,则默认商家提供了按时上门安装服务;

4)所有凭证需未经涂改、未有增删等痕迹,否则视为无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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