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10 招商标准之旅游类目相关规定变更公示通知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使乙太招商标准更加完善,乙太将调整《乙太2014年度招商标准》中的相关内容。
该规则变更于2014年6月1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4年6月17日正式生效。
变更详情如下:
1、新增一级类目 “国内机票/国际机票/机票增值”的招商资质细则: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申请开店公司及品牌要求 |
资质材料要求 |
其他说明 |
旅游 |
国内机票/国际机票/机票增值 |
若店铺名中需包含品牌名的,则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
一、国内航空公司旗舰店所需资质: 1、《中航鑫港担保函》扫描件。 2、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授权号(IATA)。 二、专营店所需资质: 1、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其中国内机票商家提供二类及以上资质,国际机票商家提供一类资质。 2、房产证或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上的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公司签章的解释函,且租赁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3、含营业执照的办公场所照片,须可见公司LOGO墙或公司名称牌匾。 4、按标准模板填写,并提交企业授权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的签字。下载模板 如您经营国内机票,还需提供以下资质: 1、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机票销售终端号(OFFICE ID)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授权号(IATA),须提供航信的原始、独享配置。 2、三家及以上航空公司的中性客票销售代理协议书(简称BSP客票),如果有黑屏DDI截屏的请一并提供。 3、中航鑫港担保函或银行担保函。 如您经营国际机票,还需提供以下资质: 1、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机票销售终端号(OFFICE ID),必须提供航信的原始、独享配置; 如无法提供配置安装单原件,需提供财务部门最近一次为配置付款的清单并加盖公章; 2、三家及以上航空公司的中性客票销售代理协议书(简称BSP客票),或黑屏DDI截屏并加盖公章; 3、中航鑫港担保函或银行担保函或港中旅担保函。 |
1、此类目仅针对已入驻乙太旅行平台的机票类目商家邀请入驻。 2、旗舰店仅对航空公司招商。 3、专营店仅对普通机票代理商招商。 4、若为第三方机票批发平台授权指定合作商家,须签署完成三方合作协议后,方可入驻。 5、机票类目商家必须提供所有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6不招商: 1)连续十二个月内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不规范行为记录累计超过六次(包括六次); 2)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行为记录累计超过三次(包括三次); 3)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违规行为记录累计超过三次(包括三次)。 |
2、新增一级类目 “国内机票/国际机票/机票增值”的技术服务费年费:
乙太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元) |
返50%年费对应年销售额(元) |
返100%年费对应年销售额(元) |
旅游 |
国内机票/国际机票/机票增值 |
1.5% |
航司机票套餐/航司增值服务/航司机票套票 |
1.25% |
|
|
0 |
0 |
0 |
其他二级类目 |
1.5% |
|
|
0 |
0 |
0 |
3、乙太经营大类一览表中增加一级类目 “国内机票/国际机票/机票增值”内容:
乙太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旅游 |
特价酒店/特色客栈/公寓旅馆 |
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服务 | |
景点门票/实景演出/主题乐园 | |
国内机票/国际机票/机票增值 |
4、调整一级类目“特价酒店\特价客栈\公寓旅馆”的招商资质细则:
类目 |
申请开店公司及品牌要求 |
资质材料要求 |
其他说明 |
特价酒店\特价客栈\公寓旅馆 |
1、开店公司需是单体酒店、酒店集团、经济连锁酒店等酒店资源方或客栈公寓资源方; 2、若店铺名中需包含品牌名的,则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
一、开设旗舰店需符合以下要求: 1、单体酒店、客栈公寓入驻时需提供《酒店特种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且公司实收资本需不得低于30万元; 二、开设专营店需符合以下要求: 1、提交产品清单;点击下载 2、至少提交三份有效的授权书或采购合同或合作协议,乙太有权在后续抽检中要求商家提供其出售的其他商品的有效授权文件或采购合同或合作协议,商家需按乙太要求提供;若为单体酒店则需提供《酒店特种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10万元。 |
1、专卖店类型不招商; |
以上变更将于生效日进行调整,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乙太的支持与关注!
乙太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