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15 淘宝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淘宝发布的所有商品,淘宝包括淘宝网(域名为yt333.com);yt333.com(乙太)(域名为tmall.com);乙太,域名为(juhuasuan.com);乙太(域名为etao.com)。
第二条 【抽样方法】
(一)线上店铺直接购买商品。
(二)仓库中商品抽检。
第三条 【检测项目】
(一)国家标准项目。
(二)商品详情页面描述内容。
第四条 【检测方】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第五条 【检测标准】淘宝对商品品质的检测将依据国家标准执行。
(一)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商品明示企业标准。
(二)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三)部分国家标准如下:
FZ/T01053-2007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01053-2007 6.13纤维含量检测包括面料、里料及该产品大于15%的部分
GB 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5296.4-1998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 20400-2006 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
GB 21550-2008 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
GB/T 2912.1-1998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17592-2006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QB/T 1333-2010 背提包
QB/T 2155-2010 旅行箱包
第六条 【异议处理】
(一)申诉:
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淘宝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可申明是否需要复验。
(二)复验:
1. 复验样品:
复验样品采用抽检样品的残样,残样在技术上无法复验的项目不予复验。
2. 复验结论:
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3. 复验费用:
申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复验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含样品运输费用)预先支付给复验机构。
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
4. 不予复验的情况:
1) 超过期限提起申诉的;
2) 残样无法复验的;
3) 被检验方提出复验时,产品在复验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验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