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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08 乙太旅行平台管理规范旅游篇与门票篇(4月15日生效)

第三篇 旅游篇

第一条【细分类目】乙太旅行平台旅游类目下设旅游签证/入台证、旅游优惠券/会员卡、巴士/地铁/交通卡券、租车(旅游包车、自行车租赁)、自由行/跟团游/一日游、周边商品/服务/旅游用品、邮轮/游船、境外电话卡/境外WIFI租用、港澳送关服务九个二级类目。

第一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商品发布

第二条【发布管理】旅游类目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除应当符合总则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旅游度假行业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如发布的商品属于“自由行/跟团游/一日游”,商品发布时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如实描述自由行/跟团游/一日游的各项属性要素;

2.明确告知买家自费项目、旅游线路所不包含项目等需要特别提示买家注意的情形;

3.明确告知应急联系人。

()如发布的商品属于或含有签证(或通行证),发布时应当明确告知买家签证相关事宜。

第三条【发布限制】自由行/跟团游/一日游类目商品中“国内一日游、国内跟团游、国内机票+酒店自由行、出境跟团游、出境机票+酒店自由行、境外一日游、境外跟团游、境外自由行”只能由旅行乙太卖家发布,“旅游签证/入台证”类目中“旅游签证、入台证(旅游)”只能由具有相关服务资质的卖家发布。

第二节 交易

第四条【支付方式】旅游类目支持全额支付方式。

第五条【订单生效】旅游类目下订单生效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境内订单:卖家在买家付款后24小时内与买家书面确认的订单,该确认时间为订单生效时间,如卖家未在买家付款后24小时内与买家书面确认,则买家付款24小时后订单生效;

(二)境外订单:卖家在买家付款后72小时内与买家书面确认的订单,该确认时间为订单生效时间,如卖家未在买家付款后72小时内与买家书面确认,则买家付款72小时后于订单生效;

(三)“即时确认”商品买家付款时间即为订单生效时间;

(四)卖家与买家关于生效时间另有约定,且该约定能够排除前述条款适用的,则以双方约定为准。

第二章 市场管理

第六条【经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游类目卖家应当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第七条【行为规范】旅游类目卖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买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买家拍下且已完成支付的订单,卖家须根据商品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确认发货:

()订单生效前,如无对应商品,卖家须及时联系买家并协助买家完成退款;

()订单生效后,则应确保交易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修改订单。

第八条【旅游合同】旅游类目卖家还应当与购买“自由行/跟团游/一日游”的买家签署符合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合同,就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向买家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且在签订旅游合同之前,不得引导买家提前确认收货

第九条【生效订单更改】买家与旅行乙太卖家更改已生效的“自由行/跟团游/一日游”类目下的订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买家若主动更改已生效订单,须在旅游商品出行时间前通知卖家并须承担订单更改的损失;

()卖家更改已生效订单

1.卖家更改已生效订单须承担变更所产生的损失,并依据乙太旅行平台服务保障赔付标准对买家做出更改已生效订单的赔付;

2.卖家未与买家书面确认不得在生效订单及双方已签署的合同范围外增加购物点、变更旅游项目,因此产生的纠纷将依据乙太旅行平台服务保障赔付标准对买家做出更改已生效订单的赔付;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生效订单更改,卖家须协助买家完成订单变更相关事项,不须做出更改已生效订单赔付;

4.卖家须在客服赔付通知时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完成更改已生效订单的赔付。

第十条【生效订单取消】买家与旅行乙太卖家取消已生效的“自由行/跟团游/一日游”类目下的订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买家若主动取消已生效订单

1.须在旅游商品出行时间前通知卖家并须承担订单取消的损失;

2.不定期出游商品若买家选择的日期无法出行,而其他日期可选择但买家放弃,视为买家取消已生效订单。

(二)卖家取消已生效订单

1.因卖家原因导致已生效订单取消的,卖家应当第一时间通知买家,同时须退返买家已支付的费用并依据乙太旅行平台服务保障赔付标准对买家做出取消已生效订单赔付;

2.不定期出游商品若所有日期都无法出行,卖家须全额退款买家,承担订单取消的损失并依据乙太旅行平台服务保障赔付标准对买家做出取消已生效订单赔付;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效订单取消,卖家须协助买家完成订单取消相关事项,不须进行取消已生效订单赔付;

4.卖家须在客服赔付通知时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完成取消已生效订单的赔付。

第三章 即时确认特色服务

第十一条【服务介绍】即时确认特色服务是指带有“即时确认”标识的旅游类目商品,商家承诺该商品的信息真实有效,买家拍下付款即可按期顺利出行,若买家付款后卖家无法保障出行或需要行程更改的,卖家须依据乙太旅行平台服务保障赔付标准对买家进行赔付。

第十二条【加入条件】即时确认特色服务仅开放给旅行乙太卖家;

第十三条【发布管理】即时确认商品详情中不得出现行程可能更改或价格可能变动,或买家需要事先咨询卖家价格或出发日期的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行为规范】提供即时确认商品的卖家须确保商品价格和出发日期的配额与实际所提供的一致。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违规处理】旅游类目卖家,

()违反总则第七条、第八条,以及本篇【发布管理】、规定发布商品或信息的,乙太将依照《乙太规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有权删除相关商品。

()违反本篇【经营许可】规定的,视为《乙太规则》中的一般违规行为,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理,限期三日内整改。第二次及以上,每次扣六分。

()违反本篇【旅游合同】规定的,违反规定未与购买“自由行/跟团游/一日游”的买家签署符合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合同的,每次扣一分。

()违反总则第九条规定的

1.若其为旅游类目旅行乙太网卖家,则乙太将依照《乙太规则》违背承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每次扣六分;

2.若其为旅行乙太卖家,则乙太将依照《乙太规则》违背承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每次扣六分。

第五章 退出管理

第十六条【类目清退】旅游类目卖家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乙太有权立即将其清退出乙太旅行平台旅游类目:

()旅行乙太卖家,累计两次违反总则第九条规定的;

()旅行乙太卖家未与买家在线下签署旅游合同,且累计两次及以上的;

()不再符合相应的入驻条件;

()相关入驻协议已终止。

第四篇  门票篇

第一章  经营管理

第一条【适用主体】乙太旅行平台景点门票/实景演出/主题乐园类目下设国内景点门票(包括港澳台)、境外景点门票这2个二级类目,此规范仅适用景点门票/实景演出/主题乐园类目乙太卖家。

第二条【发布管理】门票类目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除应当符合总则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卖家发布商品时,商品标题、商品主图和商品详情描述都必须符合《乙太门票行业标准》;

(二)港澳台景点门票商品,必须发布在“国内景点门票(包括港澳台)”类目下;

(三)卖家发布商品时,必须选择正确的“景点名”、“收费项目”;

(四)卖家发布商品时,必须正确设置退票规则、改期规则和预定须知;

第三条  【支付方式】门票类目只支持全额支付的方式。

第四条  【出票时间】买家预订门票并支付成功后,卖家须在指定时间内以订单价格出票,出票成功后订单生效,且出票时间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景点门票类目下“实体票”、“换票证”,卖家需在买家付款后72小时内发货;

 (二)景点门票类目下“电子票”,卖家需在买家付款后2小时内发货;

 (三)卖家与买家关于生效时间另有约定,且该约定能够排除前述条款适用的,则以双方约定为准。

 

第二章  市场管理

 

第五条  【行为规范】门票类目卖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买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买家拍下且已完成支付的订单,卖家须根据商品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确认发货:

(一)订单生效前,如无对应商品,卖家须及时联系买家并协助买家完成退款,并按消费者保障赔付标准对买家进行赔付;

(二)订单生效后,则应确保交易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修改订单。

(三)卖家已经确认发货的,须确保买家按订单价格入园;

第六条  【生效订单更改】买家与旅行乙太卖家更改已生效订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买家更改已生效订单:

1、买家已确定门票入园日期的,若需更改须在门票有效期内通知卖家,因此产生的费用按照该商品的改期规则处理;

2、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卖家更改已生效订单:

1、卖家未与买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更改已生效订单,卖家需承担因订单变更产生的门票差价损失,并依据乙太旅行平台服务保障赔付标准对买家做出更改已生效订单的赔付;

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生效订单更改,卖家须协助买家完成订单变更相关事项,不须做出更改已生效订单赔付;

3、卖家须在客服赔付通知时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完成更改已生效订单的赔付。

第七条   【生效订单取消】买家与旅行乙太卖家取消已生效订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买家若主动取消已生效订单的按照卖家设置的退票规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卖家取消已生效订单:

1、因卖家原因导致已生效订单取消,卖家应当第一时间通知买家,同时须退返买家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依据乙太旅行平台服务保障赔付标准对买家做出取消已生效订单赔付;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生效订单取消,卖家须协助买家完成订单取消相关事项,不须进行取消已生效订单赔付;

3、卖家须在客服赔付通知时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完成取消已生效订单的赔付。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八条   【违规处理】门票类目卖家,

违反本篇【发布管理】第一项规定的,将依照《乙太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违规商品给予下架并给予单个商品搜索降权三天的处理;

(二)违反本篇【发布管理】第三项规定,卖家发布商品时,若将A“景点下的收费项目发布在B“景点下的收费项目”,乙太将对违规商品删除;

(三)违反本篇【支付方式】规定的,任何门票卖家进行景区现付商品发布,或引导买家进行现付的,一经发现,乙太将对违规商品删除;

(四)违反本篇【行为规范】第三条规定的,买家预订门票并支付成功后,因卖家原因导致买家无法按照正常订单价格入园的,卖家需返还订单票款差价,同时依据乙太旅行平台服务保障赔付标准对买家进行赔付;

(五)违反总则第九条规定的,乙太将依照《乙太规则》违背承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每次扣六分;

 

第四章  退出管理

第九条  【类目清退】门票类目卖家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乙太有权立即将其清退出乙太旅行平台门票类目:

(一)不再符合相应的入驻条件;

(二)相关入驻协议已终止;

(三)其他乙太旅行平台认定需清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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