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商家朋友:
为保证您在第四季度销售旺季的顺利运营,我们决定对扶持方案再度优化——原计划于9月30日到期的商家扶持计划到期后,商家不必立即缴纳第四季度技术服务年费。我们将缴纳时间延迟到年底,与2013年度续签缴费同时进行。
2011年10月乙太公布新规则,调整技术服务年费,同时启动商家扶持计划——凡2011年10月前加入乙太的商家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技术服务年费按照旧有规则执行。目前,扶持计划到期日将至,考虑到第四季度正值销售旺季,为了减轻商家的负担,帮助商家在旺季有更好地发挥,我们做出以上决定。
根据商家的经营选择,我们拟分几种情况进行:
1、若您计划与乙太续签2013年合同,则2012年度第四季度的费用缴纳时间延迟到年底续签时同时进行。我们还会根据年费返还制度及您的年销售额,返还年费;
2、若您计划2012年底不再与乙太续签,我们则免除您2012年度第四季度的费用。并仍根据返还制度,计算和返还您2012年度前三季度年费。
3、若您在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退出,同样免除2012年度第四季度的费用。同时根据返还制度计算和返还2012年前三季度年费。
4、若您希望转到淘宝网继续经营,我们仍然将在续签开始后,为您提供“转入淘宝网”功能。
乙太商家续签服务热线0571-88158077随时为您开通,我们愿意第一时间解答您的所有疑问。
乙太
2012.12.25
附:关于优化天猫商家扶持方案的FAQ
答:详情请查看《2012年天猫商家扶持方案》;商家可至“卖家中心-软件服务-计费中心”进行自主查询,若技术服务年费缴纳4500元,保证金减半,则为享受扶持方案的商家。
答:考虑到第四季度正值销售旺季,为了减轻商家的负担,帮助商家在旺季可以更好地发挥,天猫做出优化方案的决定。
答:《2012年天猫商家扶持方案》于2012年9月30日到期后,商家不必立即缴纳第四季度技术服务年费。天猫将缴纳时间延迟到年底与2013年度续签缴费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以续签公告为准。
答:年费缴纳金额以一级类目为参照,分为3万元或6万元两档。续签时一次性缴纳2012年第四季度与2013年度的技术服务年费,其中 2012年第四季度年费按比例分摊后为0.75万元或者1.5万元,总计需要缴纳的年费分别为3.75万元或7.5万元。
涉及跨类目问题费用缴纳金额参照商户选择经营的类目中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
计算公式: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X;
需缴纳年费=2012年第四季度年费(X万元/12个月×3个月)+2013年度年费(X万元)。
答:1)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按照2011年技术服务费年费返还政策进行结算返还;
2)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按照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返还政策进行结算返还。
具体如下:
时间 | 年费标准 | 年费缴纳截止时间 | 年费返还结算时间 |
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 | 按照2011年技术服务费年费标准(商家实际缴纳4500元) | 已缴纳 | 按照2011年技术服务费年费返还政策进行结算(按照每年12个自然月进行分摊折算),2012年10月起进行年费返还结算 |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 按照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标准分摊折算,具体的费用需要根据您经营的类目来缴纳;若涉及多个经营类目,则参照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进行缴纳(商家实际缴纳0.75万元或1.5万元两档) | 2012年12月26日前 | 按照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返还政策进行结算(按照每年12个自然月进行分摊折算),2013年1月起进行年费返还结算 |
v答:不需要缴纳第四季度的年费,天猫将免除您2012年度第四季度的费用。
注:参加2013年度续签并已经续签成功的商家,若中途退出,2012年第四季度的年费正常结算。
答:可以。
天猫将在12月中旬,针对未参加续签或者续签不成功的所有商家(包含未参加扶持方案的商家),开放“转入淘宝网”功能,届时您可登录“卖家中心-天猫服务专区”发起申请,并尽快完结未完结的交易、售后(包括退款)以及交清天猫积分发票,同时该入口将在12月30日关闭。
转淘宝网的具体操作将在2013年1月起进行,期间还需您重新编辑发布部分商品。
注:
(1)按照淘宝网开店的规则,一个身份证或者法人只能在淘宝网开一家店,若您在淘宝网已有店铺,则不支持天猫店铺转入淘宝网;
(2)参加2013年度续签并已经续签成功的商家,不支持转到淘宝网经营。
答:2012年第四季度的保证金不需要补充冻结。
若您计划与天猫续签2013年合同,则在续签资质审核通过后,需按照2013年度的保证金标准缴纳,即根据商标状态及店铺类型分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三档;若您计划2012年底不再与天猫续签,或在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退出,或转到淘宝网继续经营,则期间继续享受保证金减半的优惠政策。
注:若您已提交续签申请且资质已审核通过,需按照2013年度的保证金标准缴纳(含申请添加新品牌)。
答:年交易额和DSR需同时满足。
返还方式上参照消费者动态评分(“DSR”)和年销售额两项指标,返还的比例为50%和100%两档。
具体标准为协议期间(包括期间内到期终止和未到期终止,实际经营期间未满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准)内DSR平均不低于4.6分;且满足《2012年天猫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中技术服务费年费金额及各档返还比例对应的年销售额。
年费返还按照2012年内实际经营期间进行计算。
【案例1】
店铺:XX服饰专营店
经营类目:服饰—女装/女士精品、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店铺类型:专营店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平均店铺评分(“DSR”):4.5分
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期间销售额(元):30万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额(元):10万
销售额占比最大类目为:女装/女士精品
收费标准:
在2012年12月26日前缴纳2012年10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年费7.5万元。
计算公式: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女装/女士精品”类目年费标准6万元,按照12个月进行分摊折算,即(6万元/12个月×3个月)+6万元=7.5万元。
返还标准:
(1)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期间缴纳年费4500元全部返还。
计算公式: “女装/女士精品、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 技术服务费费率为5%,即30万元×5%=1.5万元,大于商家实际缴纳年费4500元。
(2)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店铺评分(“DSR”)低于4.6分,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年费1.5万元不予返还。
【案例2】
店铺:XX服饰专营店
经营类目:服饰—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店铺类型:专营店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平均店铺评分(“DSR”):4.6分
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期间销售额(元):40万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额(元):15万
收费标准:
在2012年12月26日前缴纳2012年10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年费3.75万元。
计算公式:“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类目年费标准3万元,按照12个月进行分摊折算,即(3万元/12个月×3个月)+3万元=3.75万元。
返还标准:
(1)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期间缴纳年费4500元全部返还。
计算公式: “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 类目技术服务费费率为5%,即40万元×5%=2万元,大于商家实际缴纳年费4500元。
(2)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年费0.75万元全部返还。
计算公式:满足“DSR”不低于4.6分;“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类目返100%年费对应年销售额60万元,第四季度返100%年费对应的最低销售额为:60万元/12个月×3个月=15万元,商家实际销售额为15万元,符合返还标准。
【案例3】
店铺:XX服饰专营店
经营类目:服饰—女装/女士精品、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店铺类型:专营店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平均店铺评分(“DSR”):4.7分
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期间销售额(元):40万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额(元):15万
销售额占比最大类目为: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
收费标准:
在2012年12月26日前缴纳2012年10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年费7.5万元。
计算公式: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女装/女士精品”类目年费标准6万元,按照12个月进行分摊折算,即(6万元/12个月×3个月)+6万元=7.5万元。
返还标准:
(1)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期间缴纳年费4500元全部返还。
计算公式: “女装/女士精品、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 类目技术服务费费率为5%,即40万元×5%=2万元,大于商家实际缴纳年费4500元。
(2)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年费0.75万元全部返还。
计算公式:满足“DSR”不低于4.6分;“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类目返100%年费对应年销售额60万元,“女装/女士精品”类目返100%年费对应年销售额120万元,则按照销售额占比最大类目“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进行计算,第四季度返100%年费对应的最低销售额为:60万元/12个月×3个月=15万元,商家实际销售额为15万元,符合返还标准。
答:销售额、佣金金额请登录“卖家中心-软件服务-计费中心”,点击“账单明细下载”进行查询统计;
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DSR评分,10月1日后登录“卖家中心-天猫商家名片”可查看。
答:为了确保发票邮寄的有效性,发票需商家在收到技术服务年费退款之后,登录“卖家中心-计费中心”进行申请,天猫会根据您留下的有效联系信息帮助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