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拒签运费险投保协议
甲方:淘宝网提供货到付款交易的卖家
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保障甲方在淘宝网进行网上交易过程中,买家拒收引起的运费损失风险,解除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后顾之忧,提升甲方的售后服务质量,保障网上交易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淘宝网上交易平台开展的货到付款业务的拒收运费损失保险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投保业务范围
甲方为依法在淘宝网开展“货到付款交易”的商家,甲方在进行甲乙双方约定的商品类别目录范围内的商品交易时,均可投保本保险。在协议期限内,甲方须为其每笔交易中的每件独立承运的符合条件的商品包裹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不得向无关方告知本保险协议内容。
货到付款交易是指卖家在收到买家的订货请求后,先将商品运送到买家指定交货地点,买家接收货物后支付货款的交易方式。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适用《网购拒收运费损失保险条款(2010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90天。
三、保险责任期间
包裹的起运发货地和交货地点,由甲方根据实际交易,在投保时写明。保险责任自包裹在发货地交给承运人开始,至包裹运抵交货地交给收货人确认收货为止。如果包裹被确认拒收,则保险责任期间延长至承运人重新运送,包裹运离交货地点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自包裹在发货地交给承运人后25天。
四、保险责任及赔偿限额
保障内容 | 经买家网上申购的商品运抵目的地后,在向买家交货时,买家拒绝签收,造成退货引起的卖家发货和重新运回发货地或转运到指定地点的运费损失; |
赔偿限额 | 根据投保时的发货地和交货地,按本保险条款的赔偿限额表对应的运费金额的两倍确定; |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
1、保险费的确定
每笔交易中每件独立承运的包裹的保险费根据投保卖家的历史拒签率水平确定,历史拒签率水平与保险费价格对应关系如下表:
历史拒签率水平 | 保险费(元) |
0-3% | 0.7 |
3-5% | 1.1 |
5-8% | 1.7 |
8-10% | 2.0 |
10-13% | 2.5 |
13-15% | 3 |
15-20% | 4 |
20%以上 | 拒保 |
历史拒签率水平为自甲方签订本协议起回溯三个月的平均拒签率水平,如果签订协议时,甲方无此数据,则每笔交易中每件独立承运的包裹的保险费为2.0元。
上述的拒签率数据均来自于淘宝网所提供数据。
2、支付方式
甲方通过支付宝支付,自动划转至乙方保费收入专户。如果因甲方的支付宝余额不足导致支付失败,则乙方有权继续追缴保费。
六、理赔与服务
买家对甲方的该笔订单确认全部拒收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供货合同、发货及退货的运单号、运费凭据、拒收证明办理索赔,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上述信息,在确认损失发生无误的情况下于收到索赔申请72小时内完成理赔责任认定。理赔款支付到甲方支付宝账户。如果甲方故意欺诈骗保,乙方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七、争议处理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协议的解除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30天后,甲方才可重新申请签订协议。
甲方一旦退出淘宝网货到付款服务,则本协议将自动解除。
如果甲方未向乙方支付保险费,在乙方多次追缴无果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协议。书面通知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甲方和淘宝网预留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发送至甲方和淘宝网预留的电子邮箱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如乙方发现甲方有欺诈骗保行为,或甲方的任一月度拒收率达到或超过20%,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书面通知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甲方和淘宝网预留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发送后第三日零点,本协议自动解除。
本协议有效期满,自动延续后,甲乙双方均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书面通知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对方和淘宝网预留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发送后第三日零点,本协议自动解除。
甲方有义务保证所预留在淘宝的电子邮箱的真实有效性,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由甲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