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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技术服务费年费及实时划扣部分服务费费率怎么计算?

商家在2011年入驻时缴纳的6000元技术服务费年费会在2012年年初按照《淘宝B2C服务协议》之约定进进行费用结算并向商家开具发票,具体核算逻辑如下:


1、入驻当月不计入技术服务费年费的结算周期,即2012年年初结算时,和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进行比较的参照金额为:(12-商家入驻月份)×500


例如,A商家2月入驻,则2012年年初进行技术服务费年费结算时的参照金额为(12-2)*500,即5000元。若此商家2011年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会有以下两种情况:

(1)、成功续签,则A商家在入驻时缴纳的6000元技术服务费年费将自动转为2012年A商家在乙太继续经营所需缴纳的技术服务费年费;

(2)商家主动申请退出乙太或未完成店铺续签,则商家入驻时缴纳的6000元技术服务费年费会在商家退出乙太后全额退还。


若A商家2011年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金额小于5000元,亦会有如下两种情况:

(1)、成功续签,则乙太将按《淘宝B2C服务协议》之约定,在2012年年初从商家入驻时缴纳的6000元技术服务费年费中划扣5000元,划扣后技术服务费年费不足6000元时,系统会自动从商家店铺支付宝账户的余额中划扣应补齐部分,若划扣不成功,则需商家自行完成应补齐金额的缴纳,即需确保2012年缴纳的技术服务费年费总额为6000元;若商家自技术服务费年费开始结算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完成应补齐部分金额的缴纳,则乙太会对商家店铺进行监管(即无法正常交易);

(2)、商家主动申请退出乙太或未完成续签,则乙太在完成5000元的划扣后,将剩余的1000元返还客户。


2、 对于2011年1月1号前入驻的商家(即2011年经营满12个月),在2012年年初进行技术服务费年费的结算时,用于和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进行比较的参照金额统一为6000元,结算时的各类情况同上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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