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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乙太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保证金

商家在乙太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乙太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淘宝商城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乙太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续约商家2012年度的保证金须在2011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交纳2012年度的保证金。保证金根据店铺性质不同,金额如下:

  • (一) 品牌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
  • (二) 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
  • (三) 特殊类目说明,

    1、卖场型旗舰店,保证金为15万元;

    2、经营未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商标的特殊商品(如水果、进口商品等)的专营店,保证金为15万元;

    3、乙太经营大类“图书音像”、“服务大类”及“电子票务凭证”,保证金收取方式:旗舰店、专卖店 5万元,专营店 10万元;

    4、乙太经营大类“医药、医疗服务”,保证金30万元;

    5、“网游及QQ”、“话费通信“及“旅游”经营大类的保证金为1万元;

    乙太经营大类包含的一级类目详细请参考《乙太经营大类一览表》

  • (四) 保证金不足额时,商家需要在15日内补足余额,逾期未补足的乙太将对商家店铺进行监管,直至补足。

二、技术服务费年费(下称“年费”):

商家在乙太经营必须交纳年费。年费金额以一级类目为参照,分为3万元或6万元两档,各一级类目对应的年费标准详见《2012年乙太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续签商家2012年度年费须在2011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交纳2012年度的保证金。

  • (一) 年费返还:为鼓励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壮大经营规模,乙太将对技术服务费年费有条件地向商家返还。返还方式上参照店铺评分(“DSR”)和年销售额(不包含运费)两项指标,返还的比例为50%和100%两档。具体标准为协议期间(包括期间内到期终止和未到期终止,实际经营期间未满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准)内DSR平均不低于4.6分;且满足《乙太各类目费率年费一览表》中技术服务费年费金额及各档返还比例对应的年销售额。年费返还按照2012年内实际经营期间进行计算。
  • (二) 年费结算,

    1、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返还年费;

    2、根据协议通知对方终止协议、试运营清退、按照实际经营期间,将全年年费返还政策均摊至自然月,来测算具体应当返还的年费;

    3、入驻头一个月的免当月年费,但是作为年底计算返固定年费的交易额基数则从开店第一天开始累计。

    4、技术服务费年费的返还结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开始返还结算。

  • (三) 跨类目入驻,就高原则,年费按最高金额的类目缴纳;但实际结算按入驻到结算日期,成交额占比最大类目对应的标准返还。

三、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简称“佣金”):

商家在乙太经营需要按照其销售额(不包含运费)的一定百分比(简称“费率”)交纳技术服务费。乙太各类目技术服务费费率标准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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