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享受《2012年天猫商家扶持方案》的商家:
根据类目不同分3万元或6万元两类,涉及跨类目问题费用缴纳金额参照商户选择经营的类目中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详见《天猫2013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
(2)享受《2012年天猫商家扶持方案》的商家:
A:若您计划与天猫续签2013年合同,年费额度包含2012年第四季度年费(参见《关于优化天猫商家扶持方案的公告》)与2013年度的技术服务年费,其中 2012年第四季度年费按比例分摊后为0.75万元或者1.5万元,总计需要缴纳的年费分别为3.75万元或7.5万元。
年费计算公式: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X;
需缴纳年费=2012年第四季度年费(X万元/12个月×3个月)+2013年度年费(X万元)。
B:若您计划2012年底不再与天猫续签,或在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退出天猫,或转到淘宝网继续经营,天猫将免除您2012年度第四季度的年费费用。
注:参加2013年度续签并已经续签成功的商家,若中途退出,2012年第四季度的年费正常结算。
(1)不享受《2012年天猫商家扶持方案》的商家:
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会在2013年1月起进行年费返还结算,结算及返还标准详见《天猫2013年招商标准》第五章“天猫费率/年费/保证金标准”。
(2)享受《2012年天猫商家扶持方案》的商家:
年费结算方式见下表:
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按照2011年技术服务费年费返还政策进行结算返还;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按照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返还政策进行结算返还。
时间; | 年费标准 | 年费缴纳截止时间 | 年费返还结算时间 |
2012年1月1日~2012年9月30日 | 按照2011年技术服务费年费标准(商家实际缴纳4500元) | 已缴纳 | 按照2011年技术服务费年费返还政策进行结算(按照每年12个自然月进行分摊折算),2012年10月起进行年费返还结算 |
2012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 按照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标准分摊折算,具体的费用需要根据您经营的类目来缴纳;若涉及多个经营类目,则参照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进行缴纳(商家实际缴纳0.75万元或1.5万元两档) | 2012年12月26日前 | 按照2012年技术服务费年费返还政策进行结算(按照每年12个自然月进行分摊折算),2013年1月起进行年费返还结算 |